·保卫岗位准则
第一条 为使保卫工作有所依据,特订定本准则。
第二条 保卫人员职责:
(一)着装、佩戴整齐,保安器械及照明用具当班清点、交接,确保交接班完整无误。
(二)执勤中不准擅自离岗,不准嬉笑打闹、看书报杂志、睡觉或进行其他与执勤职责无关的事。
(三)讲文明、讲礼貌,不刁难辱骂他人,处理问题要讲原则、讲方法,态度和蔼,不急不躁。
(四)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,停放要指定位置,确保通道畅通无阻。
(五)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公司。
(六)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。值班中发生、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,事后向人事部汇报。
(七)保持大门内外清洁卫生。
(八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第三条 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程序:
(一)人员管制:
1、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,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;
2、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,一律谢绝会客;
3、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,应立即敬礼接谈并引示到相关部门;
4、公司员工凭工作证进公司;
5、公司内住宿人员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者,保卫人员应即通知宿舍长处理。
(二)物品管制:
1、物品放行凭核准的放行单放行,放行单由保卫室签认后按顺序装订保管;
2、离厂人员经保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,暂扣留物品,并按下列程序处理:
(1)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、部门、姓名,携带理由;并注明品名、数量,由何处取得等;
(2)情况严重时,不得让当事人离厂,应速呈报人事部。
3、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物品外出、辞退人员携带行李出厂,凭放行单保卫人员查验后放行。
(三)车辆管制:
1、对外来车辆一律记录车牌号码、入厂时间、出厂时间。
2、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,保卫人员引导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。
(四)紧急事件处理:
1、发现有治安事件发生时,应立即向人事部汇报。
2、保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、消防器材的使用,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,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,不可慌张误事。日间灾害急报有关领导,夜间灾害急报110或派出所、消防单位等有关部门。
第四条 保卫人员考核
(一)执勤中玩忽职守,对工作不负责,造成一定损失的,追究当班保安员责任。
(二)全年无盗窃事件发生,对保安人员予以奖励。
(三)因玩忽职守,使办公大楼、宿舍、厂房等保安管理范围内发生物资失窃案,扣发当月工资。
[点此返回]  [打印此文]